解析:
若判决书已过三年仍未执行,只要在三年内发生有中止或中断相关情况,即仍然有效可供执行;
反之,若并无此类情况出现,便无法继续执行,原因在于申请执行的期限仅为两年。
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应遵循法律对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