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中的明文规定,经由省级政府的慎重考虑与批准之后,决定对机动车辆所需要缴纳的燃油附加费进行相应调整。
所有汽油动力以及柴油驱动的机动车辆均须严格遵守本条例之规定,自觉缴纳燃油附加费。
在燃油附加费正式实施并取代公路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以及公路运输管理费等传统收费项目之后,若未能及时缴纳燃油附加费,将无法完成机动车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