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仅准许公共汽车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公交站点进行短暂停留和上下客服务,严禁其他车辆在此类区域随意穿行或者长时间停放,违反此规定将面临高达2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惩罚。
然而,若出现以下几种特殊状况,私家车在经过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的情况则不视为违法行为,因此无需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具体包括:
1、当遭遇特大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导致路面车道标识模糊不清,此时即便误闯入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仍可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申请复议;
2、如遇前方道路施工或因事故车辆拥堵,私家车可暂时借用公共汽车专用车道通行,但需注意必须在有交警现场指挥的前提下方可遵循其指示;
3、若在公共汽车专用车道规定使用时段以外的时间段不慎误入该车道,只需尽快驶离即可避免遭受处罚;
4、若沿线道路右侧设有路口,机动车在右转通过该路口时,可选择穿越公共汽车专用车道;
5、社会车辆在行经路口向右转时,若遇到外侧为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亦可借用该车道完成右转操作;
6、若沿线道路上设置了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出租车在右转通过路口时,同样可以穿越公共汽车专用车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