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款协议中的借款人姓名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名称存在差异的话,我们应及时补充相关有效的证据以支持自身的主张。
倘若能够有力地证实债务确实由身份证件上所列明的借款人所签署,那么尽管在协议中借款人的署名存在不正确之处,我们仍有权就此提起诉讼,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获得胜诉的判决。
在此情形下,您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起为您主张的诉讼请求或反对对方诉讼请求提供充足证据予以佐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