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完全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在房屋贷款未偿还完毕之际将其出售。
在此情况下,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可行之法。
首先,您可选择自行筹措资金以提前偿还剩余的贷款,之后方可正式进行房产交易。
其次,您可先行与购买方签署购房协议,随后向银行提出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最后,您也可先行与购买方商议并达成共识,支付一定比例的房款,利用这笔款项提前偿还贷款,最终完成房产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