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主要如下(在经济特别行政区内,相关标准可适度上调,但最高值不得超越以上规定标准的30%):
1、房屋咨询服务费,涵盖口头咨询与书面咨询两种形式。
其中,口头咨询服务的费用需要综合考虑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及咨询人员的专业技术等级等因素进行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而对于书面咨询服务,其费用则需要依照咨询报告的技术含量高低以及工作复杂程度,结合待处理标的物的价值规模来计算收取。
通常情况下,普通咨询报告的费用为每份300元至1000元不等,而对于技术难度较高或工作量较大的报告,其费用标准一般不会超过待处理标的物价值总额的0.5%。
2、房屋价格评估费,这是一种针对不同情况而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方式收取的费用。
具体来说,当待评估房地产的总价值在100万元以内时,收取5%的费用;
若总价值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收取2.5%的费用;
若总价值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则收取1.5%的费用,以此类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