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为非法。
收养须取得县级或以上民政部门的许可和登记,收养行为自登记之日起方始生效。
若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孩子赠送他人并收取金钱作为回报,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足拐卖妇女、儿童这类重罪领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