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交通意外引发的肋骨骨折,其相应的赔偿事项如下:
首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药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营养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出行与住宿费用等;
其次,对于赔偿金额应以伤残鉴定报告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加以确认。
而具体的残疾赔偿金则需参照受害者在事故中所失去的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若受害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则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将相应减少一年;
若受害者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则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仅为五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