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卡行为保证自身合法权益,需向持卡人在居住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撰写诉状确实存在困难时,也可采取口头起诉方式,由人民法院妥善记录并向对方进行告知。
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持卡人的起诉申请之后,将会向其发放举证通知书,以便于持卡人能够及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接下来,持卡人需要前往法院提交证据。
随后,人民法院会向持卡人发出传票,明确告知开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将就案件事实展开激烈辩论。
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