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公告类型之不同,其具体的宣布传达方式可有诸多变化。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选择在自身的公告专区、或将公告粘贴至接受通知者原始居住场所,亦或通过报章杂志刊载等形式予以公布。
然而若涉及到特定公布传达方式的特殊要求,则须严格按照既定规则进行发布。
此种情况下,公告内容被视为送达成功的时间期限通常为60天,超过这一时限则可视作送达生效。
至于无经过授权便擅自撕毁相应封条、并未尝试转移已查封财产这样的行为,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无疑构成了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