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受害者残疾赔偿金的年龄计算问题,存在着一条以60岁作为基础的分界线。
若其年龄在60岁以下,则通常按照20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然而,当受害者超过60岁时,由于其劳动能力可能有所减弱,因此每增加1岁,计算年限便相应地减少1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