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客户有权自主决定解除房屋赎回权的抵押状态,然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
2.客户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另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物,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放心地将款项发放至客户手中。
待客户成功归还原有贷款之后,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3.若客户选择寻求担保公司的协助,由其提供资金偿还原有商业贷款,那么客户需要向担保公司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垫资费用及保证金。
在完成房屋赎回并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放款,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客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