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特殊人格权是什么意思

3.5w浏览 匿名 2024-05-08 江西九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
    特别人格权涵盖了诸多权利,例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等。
    相较于“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则是其对称概念,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所享有的,以生命、健康、名誉、隐私、肖像等个人人格利益作为客体的人格权。
    人格权,顾名思义,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了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须的权利。
    人格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两类。
    其中,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信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全文
    7 05-0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9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特殊人格权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新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景德镇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80****77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11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56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北京什么意思?
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修高速路农村拆房赔偿价格需要参考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高速公路占地补偿事宜时,我们应该严格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实施。
关于农村土地的征收赔偿问题,其具体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通常是以被征收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作为基础,再乘以六到十倍的系数。
其次,关于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则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确定。
具体来说,就是将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所占有的耕地数量,从而得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则是以被征收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为基准,再乘以四到六倍的系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最后,关于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可以按照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来支付工本费;
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最多只能按照一季度的产值来支付补偿费用;
至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如果能够获得收获的话,就无需给予补偿;
对于那些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当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负责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
若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砍伐的情况下,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成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需给予任何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特殊侵权责任的特殊性有哪些?
特殊侵权责任的特殊性有:归责原则特殊、责任构成特殊、举证责任特殊、责任形态特殊等,对于特殊侵权的具体情况是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实际情况,并依据上述不同的特殊性来认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价格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设定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具体而言,当个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时,可被定性为“数额较大”;
而当该金额上升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时,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若进一步攀升至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那么便可以被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以及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情况,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恶劣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例如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而对于那种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课以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于特殊群体给予行政给付什么意思
行政给予是国家对于特殊和弱势的群体提供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体现了国家对于特殊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给付的物质可以是钱也可以是实物,物质帮助可以是免费入学或者是享受公费医疗。
10w+浏览
行政类
盗窃罪有什么特殊情形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罪具有以下五种特定情形:
首先是盗窃数额超过法定限额;
其次是虽然盗窃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但是盗窃次数众多;
再次是未经允许入室盗窃或者携带凶器实施盗窃以及以不当手段进行扒窃,这三类均不以具体盗窃金额作为定罪依据。
盗窃罪的核心要义在于,在被害人非自愿且未对其施加任何暴力的前提下,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通常而言,盗窃罪的立案金额设定为一千元人民币,这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
具体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盗窃事件,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此外,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违禁物品,应当按照盗窃罪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格式合同特殊规定是什么?
格式合同特殊规定是: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等内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交通肇事罪升格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导致三名以上人员重伤,并且责任人在事故中对所有或大多数责任承担的;
2、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是在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一人以上人士重伤并承担事故中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3、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导致一人以上人士重伤,且责任人在事故中对所有或大部分责任承担的;
4、对于已经知道存在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然继续驾驶,导致一人以上人士重伤,且责任人对此事故负责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
5、过度超载行驶导致一人以上人士重伤,且责任人对事故中所有或大部分责任承担的;
6、如果同时有五人以上的人士受到重伤,且责任人需要对事故中的主要或全部责任承担,那么这被视为极端恶劣的情节;
7、对于已经知道是无牌照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然继续驾驶,导致一人以上人士重伤,且责任人对此事故负责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1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侵占罪的执法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从业者,利用其职务上的特殊便利条件,把本应属于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的违法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典型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主体只能由特定的人群构成,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从业者,而且这类人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公职人员;
其次,本罪的主观恶意为明显的直接故意,追求的是在经济利益上对本单位财物的完全占有、收益和处分权,而不论这种权利是否已经实际获得或行使;
再次,本罪的侵害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破坏了单位与员工之间建立的信任关系;
最后,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
具体来说,这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占为己有的行为;
第三,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并私自占为己有的行为,同样按照上述条款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格权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