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劳动合同既可进行重新签订亦可不做改变。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友好商议并达成共识,便可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若在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工作岗位以及相关的工作条件,那么当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尽量通过书面形式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或者签署补充协议,以此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