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分期付款买卖协议乃是指由买方按照约定的期限,以分期方式向卖方支付总价金的交易合同。
在此类合同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1)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某一期未按时履行的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且自该笔款项逾期未付之日起,守约方有权随时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其次,(2)当对方逾期未付款金额达到总款项的五分之一时,守约方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全部剩余价款或者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