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他人财物实施累计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故意性损毁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责任。
在这类情况下,依照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刑罚;
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刑期则会提升至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范围内。
该类罪名,通常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心态,对公共或私人财产进行毁灭或严重损害,且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