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负担之债务并未因此而消失。
为了保障债权权益得以实现,债权人需采取措施寻求清偿债务之途径。
一方面,需要考察债务人是否尚遗有可供执行之财产;
另一方面,也应注意是否存在为债务提供担保的第三方。
通常而言,当普通公民生命走到终点时,若其生前有合法财产,则其所负债务将由遗产继承人负责偿还;
反之,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任何财产或者其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这些继承人便无需承担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