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未婚生育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应以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主要参考因素进行合理规划与制定。
如若父母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那么抚养费便可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予以支付;
而对于承担两个或以上孩子抚养责任的家庭,其抚养费的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通常情况下,这一比例不应超过父母每月总收入的50%。
如果父母并无固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就可以参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比例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