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夫妇之间的相互攻击并不视为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所强调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掌控。
施虐者往往怀有利用暴力手段达成其个人目的之恶意动机,因此他们的暴力行为展现出周期性的特征。
在这种情形之下,受害者会承受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进而因为对施虐者的恐惧而被迫顺从于他的意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普通的夫妻纷争中也可能出现轻微的暴力行为,甚至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是关键在于判断施暴者实施暴力行为的根本意图是否旨在通过暴力手段在精神层面上实现对另一方的控制。
这也是为何家庭暴力会呈现出周期性的特点,且通常需要经历两个或更多个暴力周期后,家暴模式才能得以确立,家暴行为才有可能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