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寿保险契约得以实施转让机制。
因为本项保险服务归类为债权合同,所以人寿保险的转让行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绝对转让及附属担保转让两大类别。
绝对转让则代表保单所有者,也就是投保人,必须无条件地把自身对保单所拥有的所有权进行移转,而保单在经历如此转让之后,所有权益都必须归属给承受转让权利的第三方,这包括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分配。
绝对转让又可细分为赠与以及出售两种方式,出售则是以对价原则作为基础来实现寿险合同的转让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