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不当得利被依法归还给受害方时,该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行为。
不当得利乃是指在无法律依据、且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所获取的财产利益。
一旦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得以确立,便会在不当得利者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其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不当得利者则负有相应的义务予以返还。
这种情况下,便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