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雇主要为发生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员工在职期间导致他人遭受损失,则该责任将被划归雇主,后者必须承担起对相关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义务。
其次,假如雇主已经完成了对受害者的赔偿义务,他们有权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劳务提供者寻求追偿。
然而,当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且劳务提供者因劳务活动而导致他人受损时,责任将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
同样地,在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并完成赔偿后,他们亦可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劳务提供者寻求追偿。
最后,若劳务提供者在劳务过程中自身遭受损害,则应依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提供劳务期间,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劳务提供者遭受损失,劳务提供者有权要求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有权向接受劳务的一方提出补偿申请。
在接受劳务的一方完成补偿后,他们还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