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希望查证您的个人征信情况,以下几种途径供参考:
1.您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查询业务,一般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内便能获取结果,您可自行至该行领取反馈结果,亦或选择由银行将结果以邮件形式送达至您指定地址。
2.为便于广大民众便捷地查询自身信用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特别设立了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您只需登陆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后,便可在网络环境中轻松查阅个人信用报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