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抵押财产为抵押权人自行掌控与维护之对象,则在该抵押期内,除非得到债权人的明确授权或批准,否则抵押权人不能擅自将相同的抵押物移转至第三方手中,亦不得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部分再次进行抵押。
在此种情形下,未经债权人许可而自行出售抵押物的行为存在欺诈的可能,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则需根据抵押财产的价值、具体案情及所产生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