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债务置换业务在法规上具有合法性。
此项操作与传统意义上的企业间债务股权置换有着本质区别。
它实际上是债券持有者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采取的将其现持有有的一项或多项债券予以售出,并以此兑换为其他同等或近似市场价值的新债券的策略操作。
债务置换主要通过同时进行买进及售出这两个环节来实现,高效且迅捷地利用原有债券获取一组全新的债券作为回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