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务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不忠行为,应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公务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不忠行为,实质上严重违背了公共道德规范,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其中,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处以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能面临被开除公职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务员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