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本地医疗保障制度的具体要求,拟前往外地就诊者必须事先向其所参与保险项目的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异地就诊登记备案。
在此过程中,异地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由患者自行预先支付。
待就医活动全部结束之后,患者需携带必要的票据资料,例如病历、处方笺等,赴参与保险项目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理赔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