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旅行社会员若未与参团游客签署旅游服务合同,该行为无疑将被视为违规行为,然而在此情况下,我们需具体分析到底是由于哪一方的过失才使得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未能及时订立,进而以此为据,追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在经过深思熟虑后选定旅行社后,强烈建议双方尽快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