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事务处理中,若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与其所涉嫌案件的审理结果并无太大关联性,按照其身份证上的登记年龄进行计算是可行的方法。
然而,若涉案人员为未成年人,倘若我们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实际上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便应当将其实际年龄作为参考依据。
换言之,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身份证登记年龄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那么,主张以实际年龄为准则更为恰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