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所存在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贷款利率相对较高。
据我所知,由于银行或其他小型信贷机构所承受的压力较大,所以在办理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时,其贷款利率通常都会比较高昂,而且贷款利率是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计算的。
一般来说,二次抵押贷款每个月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大约占贷款总额的5%左右。
其次,还款过程缺乏协商空间。
在二次抵押贷款的还款过程中,银行的要求非常严格,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或小型信贷公司将会立即对二次抵押的抵押物进行拍卖处理,而不会给予借款人任何协商的余地。
因此,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还款期限问题。
最后,申请贷款额度可能偏低。
尽管二次抵押贷款的手续较为简便,但是能够获得的贷款额度却并不理想。
根据相关规定,二次抵押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原始价值减去原贷款剩余未还部分,通常情况下,所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在扣除了原贷款剩余未还部分之后还会有所折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