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将银行卡外借给他人可能会导致卡片被恶意消费。
若涉及到信用卡,甚至存在卡片被非法透支、遭到复制等风险,从而令持卡者遭受信用受损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后果。
若对方蓄意进行欺诈活动,该卡片更可能会被用于信息买卖及其他不法行为。
因此,无论是何种类型的银行卡,我们都应当坚决避免委托他人使用或者向其泄漏银行卡密码以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