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参与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应当重视并关注以下关键环节:
首先,开庭之际,务必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其次,需妥善保管由法院统一发放的传唤函以及您亲自手书的民事起诉状;
再次,针对起诉状中所陈述的各项主张,请务必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观点,且必须携带相关证据的原始文件;
此外,还应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准时出席庭审活动;
最后,若您有意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也请提前设定好自己的底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