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中并未就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做出明确之规定,故而,父母与子女间达成的有关确立或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并不具备合法性,亦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基于血缘关系所形成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
另一类则是非血缘关系所构建的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
对于后者,即非血缘关系所构建的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亲子关系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解除的;
然而,对于前者,即基于血缘关系所形成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由于其天然的不可替代性,亲子关系是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解除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