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经合法授权便收购、运输以及出售国家重点关注的珍稀、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将予以严惩。
构成犯罪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的处罚;
若行为严重,处罚则会升级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罚款的惩罚;
而对于情节极其恶劣的罪犯,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此外,如果有人违反了狩猎法规,在禁止狩猎的区域、时间内进行狩猎活动,或者采用了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从而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他们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具体来说,这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