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倘若伤者对于保险公司所作出的赔付金额并不尽如人意,他们完全有权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来支持他们作为受害方的权益。
根据我国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所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既可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亦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