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须恪守诚信原则,坚决抵制逃税行为,因为这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更关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商业道德。
然而,尽管如此,企业还是有合法的途径来降低税费负担。
具体来说:
第一,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部分收入在缴纳税率时可予以免除,这无疑为企业节省了部分成本;
其次,如果企业付出了公益性的捐赠支出,那么这些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可以被扣除的,而超出这个范围的部分,则可以在未来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