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启动再审程序并立案的初期阶段,通常是对案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其关注焦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时间是否超逾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
其次,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的再审请求权;
第三,对提出再审请求的生效裁判文书而言,是否允许提出此类申请;
第四,申请人所提出的再审理由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相关规定;
最后,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是否具有再审的司法管辖权,以及申请人提交的再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