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抑郁症被普遍认为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慢性疾病之一,这种疾病通常由诸多复杂的因素引发,并伴随有持续至少连续两周或者更长时间的明显情绪低落为其主要临床特征。
而抑郁症的核心症状便是与外在环境并不相符的严重的情绪低落以及对各种事物的兴趣尽失,在这其中,部分患者还可能会伴随着焦虑、激动不安等症状,甚至进一步发展至对自身的伤害,自杀等不良观念或实际行动,更为严重者可能会引发极具威胁性的扩大性自杀。
对于已经患上此种病症的患者来说,他们经过在门诊接受一定时间段(具体时长会因为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的治疗后,或者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后,便可向所在地的医疗保险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将其纳入慢性病范畴,从而获得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