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结婚之前,如果一方全额支付了所购房屋的所有贷款,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资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种个人婚前资产将自动转变为其配偶的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二人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升级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当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完全支付了购房所需的款项,并获得了相应的产权证书后,该房屋对于他们来说显然应该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