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再婚丈夫离世之后,遗产继承事宜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处理;
若有遗嘱存在,则应依照遗嘱内容或遗赠方式办理继承手续;
若订立有遗赠抚养协议,则应依照此协议执行。
在此过程中,继承权的顺位依次如下:
首先是配偶,其次为子女以及双方父母;
其后为兄弟姐妹,及其各自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事项启动时,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而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除非前者全部放弃权利,否则不得参与继承。
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