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违停行为所产生的罚单并不涉及分数扣除,而是处以金额为两百元的罚款。
在此过程中,对违停车辆的处理方式与情形密切相关。
若违停行为未对公共交通环境构成明显阻碍,交管部门通常仅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要求车主将车辆立即转移至指定区域。
反之,若违停行为已对交通状况造成严重影响,交管部门将会依法对其处以两百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