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与标准如下所述:
1、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
(1)医疗费用:
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医疗耗费为准,但是不包含由于整形以及康复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误工费用:
以受害者工作单位实际扣除的金额为上限,并且不得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用:
是指依据医疗需求而实际发生的护理人员费用,其上限不应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
(4)交通费用:
应当以必要且实际发生的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贴:
应当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用:
应当依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7)丧葬费用:
应当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进行计算。
2、关于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例如修理费用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