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诉讼案件中至少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在两人以上,且他们所持之诉讼标的得以合并审理,亦或是该等诉讼标的本质上属于同一类别,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具备合并审理的可行性,同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同意时,方可将此类诉讼定义为共同诉讼。
对于集体诉讼,当事人应推选出代表人来负责诉讼事宜。
在诉讼过程中,需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根据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撰写诉状,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如有必要,也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