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二审程序超过六个月尚未展开庭审审理,这已然超越了诉讼法所允许的时限。
尤其是涉及到民事案件的二审,应当于立案后的第二个季度内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或裁定。
若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审理时间需要延长者,必须经由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然而,六个月的期限显然超出了法定的三个月期限。
因此,您有权向法院内部的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