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房产证上所标明的会所属性是否为商业用途问题,实际上,业内人士对此持有不同观点。
普遍看法认为,会所即是商品房住宅项目中的配套设施之一,其全称为"配套商用房屋",系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批准并设立的用于向业主提供各类商业、休闲娱乐和文化体育等服务的特定置所。
2.在此基础之上,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到,大部分情况下,社区会所都是单独进行报批建设的。
通常而言,小区会所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所有。
作为该物业的拥有者,开发商有权自行决定会所的使用方式,如租赁、销售或设定具体的经营范围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