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逾期交房所导致的违约责任承担事宜,相关规定如下:
若开发商在收到买受人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之内仍未能交付房屋,则买受人有权向开发商索取逾期时间部分的经济补偿;
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之内无法按期交房,同时又未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买受人便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由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而言,如果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