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下,任何涉及疑似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个体,都必须接受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技术所开展的严谨检查。
针对某些对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产生怀疑的特殊情况,应当立即抽取受检者的血液样本,以便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血液酒精浓度测定。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驾驶人员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每100毫升超过或等于20毫克,同时又低于80毫克时,将被视为饮酒后驾车;
然而,如果这两项数值均达到或者超过80毫克,那么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