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车辆质押贷款,主要涉及以下三类风险方面:
首先是信用风险,包括了借款人、汽车销售商以及涉及多方债务关系的信用风险;
其次是市场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诸如一车多贷、故意夸大车价、虚假车辆估值、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却被用于其他用途、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贷款申请、虚假车行等多种情况下;
最后是操作风险,其中包括在贷款过程中的审查流程不严谨、与销售商之间的合作缺乏理性思考、在贷款前未能充分了解客户的真实信息、以及贷款后的跟踪检查工作未得到有效执行等问题。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