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长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1)普通情形下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14日,且此期限自被送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14日内,公安机关需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并等待其审批,整个过程中检察院审核所需的时间为7日。
若审核通过则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2)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7日的情况,同样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核,审核时间仍为7日。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需再次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等待其审批,若审核通过则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否则将其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