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超过两年时间之后,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依法请求强制执行。
然而,当申请执行人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接受并启动相关程序。
若被执行人对此项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经过人民法院的认真审查与鉴定,如异议观点成立,则将裁定不予执行该请求事项。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但随后却以并不知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早已届满为理由,请求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那么,这种请求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